2500萬噸落后產能還未按期淘汰,排污嚴重 雖然國務院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》中明確要求,2011年底前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、30噸及以下轉(電)爐必須全部淘汰。但初步統計我國鋼鐵行業仍有約2500萬噸落后產能還未按期淘汰。 雖然這部分落后產能數量不大,但設備老化,生產規模較小,車間空間有限,進行環保改造難度較大,或經濟性較差,導致這些落后產能基本未對污染進行有效治理。 同時,還有一部分目前還未列入淘汰名錄,但可能在下一次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修訂時,被列入淘汰之列的裝備,鋼鐵企業往往有能運行則運行的想法,不愿意再投資為其進行污染治理設施的改造,即使進行改造也多是為了應付檢查,實際效果不理想,從而導致這些相對落后產能在現階段的污染也較為嚴重。 根據《2010鋼鐵工業環境保護統計》,2010年重點統計企業鋼產量4.35億噸,二氧化硫排放量74.5萬噸,煙粉塵排放量52萬噸。而2010年全國鋼產量6.27億噸,工業煙粉塵排放量149.7萬噸,二氧化硫排放量176.7萬噸。 兩相比較可以發現,重點統計企業之外的1.92億噸鋼產量,排放的二氧化硫高達102.2萬噸、煙粉塵高達97.7萬噸,折合噸鋼排放量分別為5.34千克、5.1千克,比重點統計企業排放績效高出2.5倍和3.6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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